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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光南雪梨書院解門課程講授《法的意義》

12月23日佛光南雪梨書院解門課程,由妙堯法師講授《法的意義》。佛法僧三寶,佛依法證悟成佛,僧因主持正法而為人天師範。佛法是佛陀體証宣說的真理,無所不遍,無所不在; 人人皆有佛性,自心本性具足清淨法性,故說反求自心。法的意義有各自具有自體性相,不會混淆; 法有一定規則,能夠讓我們了解。佛陀說法,旨在幫眾生找回真如佛性。依法而行,可離苦得樂,轉迷成悟,超凡入聖,成正等正覺。妙堯法師用課堂提問方式,讓學員發表自己看法和理解,加強互動,重新舉出生活實例解釋佛學名相的定義和含義。在悉發菩提心拜願下結束今天的課程。雖是接近聖誕除夕,學員仍然專心學習,並表示學到更深層的義理,歡喜賦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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